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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县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选任、聘用、调整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县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选任、聘用、调整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41041014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7964055982434104101400002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2,3
结果名称 《关于对……选任(聘用、调整)宗教教职人员予以备案的批复》 结果样本 关于对……选任(聘用、调整)宗教教职人员予以备案的批复》.docx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3-8173166 咨询方式 0563-8173168
审查标准 1.拟任职的宗教教职人员是否认定备案;2.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选任、聘用、调整宗教教职人员是否经过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人员,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受理条件
1.申请主体应为县级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2.经过县级宗教团体或宗教场所管理组织集体会议研究决定;3.拟选任、聘用、调整的教职人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和教职身份证明。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备案申请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此材料应为选任聘用调整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申请

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彭代玉 受理岗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 0.25个工作日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彭代玉 审查岗 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决定
办结 0.25个工作日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彭代玉 办结岗 发放批复文书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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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对拟任职的宗教教职人员有什么要求? 拟任职的宗教教职人员应经过认定备案,持有教职人员证书
宗教教职人员从事宗教教务活动,需不需要上报? 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备案能否由其他场所人员代办?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