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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63-8159230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2401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MB1689516P4000524011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所属部门 绩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绩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2,3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3-8173166 咨询方式 0563-8159230
审查标准 申请人是否为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或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死亡军人是否符合烈士标准。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 第十一条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2.【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二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烈士褒扬金。 3.《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贯彻实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民发〔2012〕83号 六、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垫支。中央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烈士评定备案工作的情况,及时审核下达烈士褒扬金。
受理条件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烈士褒扬金。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烈士证明书

必要

原件3份

材料真实有效

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绩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汪福君 受理岗 1、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 2、审核申报革命烈士称号及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3、负责拥军优属基金、优待金的建立管理工作
审查 0.4个工作日 绩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汪福君 审查岗 1、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 2、审核申报革命烈士称号及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3、负责拥军优属基金、优待金的建立管理工作。
办结 0.3个工作日 绩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汪福君 办结岗 1、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 2、审核申报革命烈士称号及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3、负责拥军优属基金、优待金的建立管理工作。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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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烈士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烈士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烈士褒扬金发放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发放烈士褒扬金时,由第一顺序的亲属享受,第二顺序的亲属不享受。没有第一顺序的亲属可以享受抚恤的,由第二顺序的亲属享受。
除一次性抚恤金,还有其他什么政策? 其他的就是烈士遗属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定期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