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内陆渔业船员证书换发申请 | 目录子项名称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20175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113417310032628316400012017500003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1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
所属部门 |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 | 所属区划 | 绩溪县 |
实施主体 |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2014年第4号令)第十三条:渔业船员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证书有效期满,持证人需要继续从事相应工作的,应当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换发证书。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职务知识技能更新情况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换发相应渔业船员证书。 市级:无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由市级核发。 县级:有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由县级核发。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 划分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部令第4号)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3-8160929)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1,2 |
结果名称 | 内陆渔业普通船员证书 | 结果样本 | 船员证书.png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窗口领取或快递邮寄 |
监督方式 | 0563-12345 | 咨询方式 | 0563-8160929 |
审查标准 | (一)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二)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三)证书有效期内实际任职满 24 个月,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渔业船员证书期满5年后,持证人需要从事渔业船员工作的,应当重新申请原等级原职级证书。 |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部令第4号)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换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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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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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晰规范,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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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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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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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晰规范,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无 | |
健康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
材料清晰规范,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无 |
1.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3)快递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2.审查:县农水局动物疫控中心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县农水局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办理结果; 5.制证:完成制证,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或确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 | 胡小莉 | 受理岗 | 受理申请材料 | 无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 | 程维立 | 审查岗 | 审查材料真实、完整性,对符合条件的报农委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形式提交农委 | 无 |
决定 | 0.25个工作日 |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 | 黄小建 | 决定岗 | 对审查结果的作出决定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 | 胡小莉 | 窗口岗 | 送达审查办理结果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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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换证渔船的范围? | 持有合法有效渔船证书的内陆渔业船舶,包括内陆捕捞渔船、养殖渔船和渔业辅助船等,不包括渔业行政执法船。渔业运输船、冷藏船、供油船、供水船等统称渔业辅助船。 |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 | 可以,但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要达到规定条件。 |
换发证书还要考试吗? | 需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职务知识技能更新情况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换发相应渔业船员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