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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63-8173120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遗体外运服务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遗体外运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42011055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00326248774342011055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绩溪县民政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绩溪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3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办件人详细地址、姓名、邮政编码
监督方式 0563-8173166 咨询方式 0563-8173120
审查标准 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三、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受理条件
异地死亡者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遗体外运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死亡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介绍信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遗体接收函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做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绩溪县民政局 胡慧敏 受理岗 (一)死亡证明。正常死亡遗体,由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逝者生前所在单位、临终前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遗体,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接收证明。此证明必须由逝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必须注明:逝者的身份(是否属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是否愿意接收遗体,以及接收后遗体处理的明确意见。 (三)身份证明。逝者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申请办理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必须提供原件。
审查 0.3个工作日 绩溪县民政局 方徽敏 审查岗 认真负责
决定 0.2个工作日 绩溪县民政局 方徽敏 决定岗 认真负责
办结 0.3个工作日 绩溪县民政局 胡慧敏 办结岗 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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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非正常死亡遗体死亡证明怎么出具? 非正常死亡遗体,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
身份证明提供逝者的还是申请人的? 两者都要提供,即逝者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申请办理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必须提供原件。
遗体接收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 此证明必须由逝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必须注明:逝者身份,是否愿意接收遗体,以及接收后遗体处理的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