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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24008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MB1689516P4000524008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他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绩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绩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2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3-12345 咨询方式 0563-8159230
审查标准 是否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 第十二条 烈士遗属除享受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烈士褒扬金外,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十三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受理条件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对象为: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真实有效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材料并计算一次性抚恤金,按遗属协议确定的分配方案进行发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绩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汪福君 受理岗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及理由;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审查 0.4个工作日 绩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汪福君 审查岗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审查;需要对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决定: 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审核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退回有关申报材料,并告知理由
办结 0.3个工作日 绩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汪福君 办结岗 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一次性打卡发放。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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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是如何认定的? 这个问题由部队进行认定,地方凭部队下发的证明书落实抚恤金。
除一次性抚恤金,还有其他什么政策? 其他的就是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定期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