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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63-8173168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省级新产品鉴定推荐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省级新产品鉴定推荐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42007012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MB1680562F4342007012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绩溪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各级部门按照要求推荐转报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1.《关于印发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第三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新产品认定工作。经认定的新产品颁发《安徽省新产品证书》。《安徽省新产品证书》有效期3年。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新产品认定前期初审、申报工作,并负责已认定的新产品生产、效益情况统计和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 2.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2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办件人详细地址、姓名、邮政编码
监督方式 0563-8173166 咨询方式 0563-8173168
审查标准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六)申报材料齐全、规范。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第三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新产品认定工作。经认定的新产品颁发《安徽省新产品证书》。《安徽省新产品证书》有效期3年。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新产品认定前期初审、申报工作,并负责已认定的新产品生产、效益情况统计和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 2.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受理条件
《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第六条 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等经济组织。(二)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特殊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五)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第七条 属于下列产品之一的,不列入新产品认定范围:(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二)原产品已经过认定、现无重大改进,并且无法提供明确证据证明进行了重大改进的产品;(三)将一个产品整机拆分成若干部件、组件和零件的;将一个成系统的应用软件拆分成若干模块化软件的;将一个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拆分成硬件装置和控制软件的; (四)完全以进口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产品(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五)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技术鉴定文件

必要

原件1份

如提供电子件,应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可以为jpg格式或pdf格式。

鉴定意见

必要

原件1份

"1、专家签字表清晰、真实; 2、鉴定意见格式规范、有效。 3、如提供电子件,应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可以为jpg格式或pdf格式。需包含鉴定委员会名单。"

安徽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如提供纸质材料,须使用A4纸张,封面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做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周田 受理岗 收件
审查 0.5个工作日 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周田 审查岗 审查资料
办结 0.3个工作日 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周田 办结岗 将反馈结果给申报人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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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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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同一企业是否可以申报不同的产品? 可以申报不同的新产品。
新产品证书能否变更? 答:新产品证书有效期三年,在此期间不予变更。
新产品鉴定会由谁组织召开? 答: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安徽省新产品鉴定会由企业自行组织,经信部门不再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