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举办Ⅲ级(含)以下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目录子项名称 | 举办Ⅲ级(含)以下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09122002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实施编码 | 11341731003263260B400010912200201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到现场次数 | 1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
所属部门 | 绩溪县公安局 | 所属区划 | 绩溪县 |
实施主体 | 绩溪县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Ⅲ级及以下燃放作业受理、审批。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 划分标准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规定:在《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分级管理办法》实施前,……申请举办Ⅲ级以下(含Ⅲ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暂由举办地县级公安机关受理、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分级管理办法》实施后,按照新办法规定执行。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1,2 |
结果名称 | 焰火燃放许可证 | 结果样本 | 焰火燃放许可证.jpg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结果快递 |
监督方式 | 0563-8173166 | 咨询方式 | 0563-8151532 |
审查标准 |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属实;对焰火燃放活动进行现场勘察,确认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 |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规定:在《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分级管理办法》实施前,……申请举办Ⅲ级以下(含Ⅲ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暂由举办地县级公安机关受理、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分级管理办法》实施后,按照新办法规定执行。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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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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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信息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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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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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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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
无 | |
燃放作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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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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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
无 | |
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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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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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
无 | |
大型焰火燃放资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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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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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
无 | |
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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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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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Ⅰ级焰火燃放及不满足《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 24284-2009)规定安全条件的焰火燃放活动) |
无 |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2.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绩溪县公安局 | 王珅 | 受理岗 | 窗口人员受理通过,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 无 |
审查 | 0.2个工作日 | 绩溪县公安局 | 王珅 | 审查岗 | 根据审核情况制证、发证。 | 无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绩溪县公安局 | 王珅 | 办结岗 | 按照规定予以办结.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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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燃放烟花爆竹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为避免引起火灾等意外事故,燃放烟花爆竹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 | 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在空旷的地方进行,尤其要远离加油站、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为了防止发生火灾,严禁在阳台、室内、仓库、场院等地方燃放鞭炮,不要在棚户区、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附近及高压线下面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也不允许在商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燃放。 |
燃放作业单位有何要求? | 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燃放资质单位作业。 |
燃放作业人员有何规定? | 燃放作业人员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