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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63-8173139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转报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转报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42004007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003262946C4342004007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2
结果名称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转报统计表 结果样本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doc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3-8173166 咨询方式 0563-8173139
审查标准 审查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合规性。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附件第78项取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农产品(粮、棉)进口关税配额初审”。 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改委令2003年第4号)第十二条: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根据公布的条件,受理申请者提交的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申请及有关资料,并于11月30日前将申请转报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商务部。 3.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必要

原件2份

保证材料真实、字迹清晰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快递或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查:相关业务科室审查办理。 3.办结: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唐倩婧 行政审批股 审核申请者提交的申请及有关资料
审查 0.5个工作日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唐倩婧 行政审批股 审核申请者提交的申请及有关资料
办结 0.3个工作日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唐倩婧 行政审批股 审核申请者提交的申请及有关资料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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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具体申报日期有无限制? 每年省市发改部门会提前下达文件,县级发改委部门根据文件要求,提前进行发布,每年的申报时间根据年度文件进行
配额申领须符合什么要求? 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在海关、工商、税务、信贷、检验检疫、粮食流通、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履行了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责任;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为多久? 年度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于每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并在公历年度内有效。《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自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按公布的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