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转报 | 目录子项名称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42004007000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实施编码 | 11341731003262946C434200400700001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1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
所属部门 |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所属区划 | 绩溪县 |
实施主体 |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1,2 |
结果名称 |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转报统计表 | 结果样本 |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doc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63-8173166 | 咨询方式 | 0563-8173139 |
审查标准 | 审查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合规性。 |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附件第78项取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农产品(粮、棉)进口关税配额初审”。 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改委令2003年第4号)第十二条: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根据公布的条件,受理申请者提交的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申请及有关资料,并于11月30日前将申请转报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商务部。 3.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快递或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查:相关业务科室审查办理。 3.办结: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2个工作日 |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唐倩婧 | 行政审批股 | 审核申请者提交的申请及有关资料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唐倩婧 | 行政审批股 | 审核申请者提交的申请及有关资料 | 无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绩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唐倩婧 | 行政审批股 | 审核申请者提交的申请及有关资料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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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具体申报日期有无限制? | 每年省市发改部门会提前下达文件,县级发改委部门根据文件要求,提前进行发布,每年的申报时间根据年度文件进行 |
配额申领须符合什么要求? | 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在海关、工商、税务、信贷、检验检疫、粮食流通、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履行了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责任;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为多久? | 年度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于每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并在公历年度内有效。《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自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按公布的实施细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