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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63-8173150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30005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MB1903375X4000130005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他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无区别性规定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38173152) 预约站点(绩溪县锦屏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税服务厅) 预约网址(http://etax.ah-n-tax.gov.cn:8001/login?service=http://etax.ah-n-tax.gov.cn/shiro-cas)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结果样本 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doc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doc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3-12345,0563-8158358 咨询方式 0563-8173150
审查标准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受理条件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额度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必要

0份

签字盖章,合法有效。1.网上办理时,上传原件的电子件,在线填写(或上传)对应表单; 2.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免填单的资料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必要

0份

签字盖章,合法有效。1.网上办理时,上传原件的电子件,在线填写(或上传)对应表单; 2.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免填单的资料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0份

签字盖章,合法有效。1.网上办理时,上传原件的电子件,在线填写(或上传)对应表单; 2.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免填单的资料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办理流程

1.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3)快递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2.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章艳芳 刘少博 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能够当即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直接出具批准证件文本,不再出具受理通知书。依法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上报的,受理通知书由下级行政机关出具。为了方便申请人,由下级行政机关代办转报并由上级机关出具受理通知书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在实施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代办转报,一般不超过5日。实施机关收到转报材料后,应当即出具受理单。
审查 0.6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张志勇、章艳芳 审查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由实施机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能够由实施机关当场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的事项,实施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审查人在完成书面审查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查并依据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结果即可认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查并完成实地核查、招标、拍卖、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中的任一种方式审查的事项,由审查人签署意见,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完成集体审查的事项,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依法履行书面告知和信息公开等义务。
办结 0.2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周海燕/绩溪电子税局 办结岗 制作并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或者许可专用章)的《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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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节假日能办理吗 可以预约办理
首次申领专用发票需要进行审批吗? 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即需要进行审批,但是十万版及以下的审批为即时办结事项,可当场办理。
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吗? 已做过实名采集的无需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