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审批 | 目录子项名称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4006001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实施编码 | 11341731003262970W400011400600104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1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
所属部门 |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区划 | 绩溪县 |
实施主体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1,2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63-8173166 | 咨询方式 | 0563-8150396 |
审查标准 |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相应的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二)变更事项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十六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注册地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五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在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完毕后,依法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2个工作日 | 绩溪县 | 王旭颖 | 受理岗 | 受理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绩溪县 | 王旭颖 | 审查岗 | 审查 | 无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绩溪县 | 王旭颖 | 办结岗 | 办结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0% , 评分0分
0 次
累计评价
0 次
非常满意
占比 0%
0 次
满意
占比 0%
0 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
0 次
不满意
占比 0%
0 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问题 | 解答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是在工商登记之前还是这后? | 根据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将“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是先进行工商登记,后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需要带原许可证件? | 回收,换发新许可证 |
对注册资金是如何要求的? | 根据安徽省人社局皖人社秘〔2014〕353号《关于深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通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审查事项。机构申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时,无需再提交验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