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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63-8173118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受理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受理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42064015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00326254034342064015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绩溪县林业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绩溪县林业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林外函〔2017〕142号):各市、省直管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中,企业名称要与工商注册名称相一致,在要求盖章的地方,务必盖章。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林外函〔2017〕142号):各市、省直管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中,企业名称要与工商注册名称相一致,在要求盖章的地方,务必盖章。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3-8173118)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以国家林草局文件通知为准
数量限制依据 国家林草局文件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3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3-8173166 咨询方式 0563-8173118
审查标准 《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办规字〔2013〕164号)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林外函〔2017〕142号):各市、省直管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中,企业名称要与工商注册名称相一致,在要求盖章的地方,务必盖章。
受理条件
以森林资源为加工经营对象,以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流通、服务等为主业,产业关联度大、规模处于行业前列的企业。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营业执照

必要

复印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资信证明

必要

复印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财务审计报告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利益联结关系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信用报告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办理流程

1、受理:收到申请材料现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按程序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绩溪县林业局 高娴慧 受理岗 收到申请材料现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
办结 0.5个工作日 绩溪县林业局 洪明建 办结岗 上报市林业局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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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评价

  • 2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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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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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推荐范围? 凡是以森林资源为加工经营对象,以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流通、服务为主业,带动能力、盈利能力、创新能力、可持续经营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规模处于行业前列,包括《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办规字〔2013〕164号)中列举的11类企业,均可纳入推荐范围。
可以异地办理吗? 不可以。
推荐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原则是什么? 推荐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办规字〔2013〕164号)提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推选工作规范、透明,将经营规模大、带动力强、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推荐出来。在扶贫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可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