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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63-8173168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人数核定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人数核定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41041013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79640559824341041013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2,3
结果名称 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人数核定备案表 结果样本 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人数核定备案表.docx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3-8173166 咨询方式 0563-8173168
审查标准 1、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 2、常住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职人员; 3、由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提出,宗教团体同意。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宗教活动场所的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应当遵守户籍管理的规定。常住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的人数,由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提出,经有关宗教团体同意,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核定。
受理条件
1.常住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的人数,由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提出;2.宗教活动场所人数核定应经其管理组织成员集体研究同意;3.宗教活动场所人数核定应经有关宗教团体同意。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宗教活动场所常住教职人员人数核定申请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为宗教活动场所常住教职人员人数核定的申请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书面材料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宗教团体出具审核意见书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拟常住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人数人员基本情况工作简历情况说明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彭代玉 受理岗 接受申请人的申请
审查 0.5个工作日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彭代玉 审查岗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办结 0.25个工作日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彭代玉 办结岗 发放有关文书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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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人数核定备案表》中申请理由怎么填? 申请理由应包括本场所常住教职人员的职责说明,常住教职人员基本信息和常住教职人员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说明(新登记场所无需说明制度执行情况)。
宗教活动场所常住教职人员人数核定,需要场所管理组织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吗? 需要。
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人数核定,申请主体是谁? 申请主体应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