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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63-8173168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00100500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0032630336400100500100002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全乡(镇、街道),跨村(社区)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2,3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结果快递要写清楚收件人姓名、地址
监督方式 0563-8173166 咨询方式 0563-8173168
审查标准 教育行政部门在处理因对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学生申诉时,应当听取学生和学校的意见,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审查结论,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 事实清楚、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予以维持;   (二) 认定事实不存在,或者学校超越职权、违反上位法规定作出决定的,责令学校予以撤销;   (三) 认定事实清楚,但认定情节有误、定性不准确,或者适用依据有错误的,责令学校变更或者重新作出决定; (四) 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本规定以及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的,责令学校重新作出决定。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受理条件
学生对学校申诉委员会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申诉书

必要

原件1份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办理流程

1、受理:学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2、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说明理由并不予受理;申诉材料不全或不规范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3、办结: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处理的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黄健 受理岗 受理申请
审查 0.4个工作日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黄健 审查岗 依法审查
办结 0.3个工作日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黄健 办结岗 依法办结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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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学生认为有哪些合法权益受到学校、学校工作人员和教师侵犯的,可以提出校内申诉? 1.认为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到侵犯的。 2.认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帮困基金的权利受到侵犯的。 3.认为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受到侵犯的。 4.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犯的。 5.认为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满意的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满意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诉吗? 可以。一般情况下,学生申诉,成年学生由学生本人提起,未成年学生由监护人代为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