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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申请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申请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42011024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00326248774342011024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绩溪县民政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绩溪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一次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发放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1.《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第四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二)补助范围。符合《安徽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所列各项要求,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各类养老机构(三)补助类型及补助标准。1、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省级按照不低于每张床位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当地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2、日常运营补贴。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由当地按照实际入住人数和服务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的标准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 2.《安徽省升级社会养老服务行业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2〕1386号)第七条:申报审批程序为:每年2月份,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明确当年补助重点;各县、市(区)财政、民政部门于每年3月底以前,将当地申请报告(含申请表,见附件2)联合报送市财政局、民政局;市财政、民政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4月底前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于每年6月底前,将省级补助资金下拨各地财政部门安排使用。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国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2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办件人详细地址、姓名、邮政编码
监督方式 0563-8173166 咨询方式 0563-8173120
审查标准 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各类养老机构。 (《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第四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二)补助范围。符合《安徽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所列各项要求,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各类养老机构(三)补助类型及补助标准。1、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省级按照不低于每张床位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当地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2、日常运营补贴。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由当地按照实际入住人数和服务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的标准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 2.《安徽省升级社会养老服务行业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2〕1386号)第七条:申报审批程序为:每年2月份,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明确当年补助重点;各县、市(区)财政、民政部门于每年3月底以前,将当地申请报告(含申请表,见附件2)联合报送市财政局、民政局;市财政、民政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4月底前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于每年6月底前,将省级补助资金下拨各地财政部门安排使用。
受理条件
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社会办养老机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入住老年人花名册

必要

复印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房屋产权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真实有效

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做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绩溪县民政局 冯晨宇 受理岗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做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审查 0.25个工作日 绩溪县民政局 冯晨宇 审查岗 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0.25个工作日 绩溪县民政局 冯晨宇 决定岗 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办结 0.25个工作日 绩溪县民政局 冯晨宇 办结岗 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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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补助标准是什么? 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下、手续齐全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县政府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4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上(含50张)、手续齐全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县政府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租赁经营其合同期在五年以上、手续齐全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1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一次性投入亿元以上的较大规模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县政府适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对一次性投入亿元以上的较大规模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如何? 县政府适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政务大厅门口是否方便停车? 政务大厅外有固定停车位,可以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