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 目录子项名称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002030007000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实施编码 | 11341731MB1903375X400203000700001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1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 |
所属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 所属区划 | 绩溪县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是 | 联办机构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3-8158358)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无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63-12345,0563-8158355 | 咨询方式 | 0563-8158358 |
审查标准 | 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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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2份,复印件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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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无 | |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无 | |
财务会计核算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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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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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
无 |
1.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3)快递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2.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 王碧婷 | 受理岗 |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 葛小英/绩溪电子税务局 | 办结岗 | 办理结束后,在文书表单上加盖印章,一份返还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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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如何进行财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
所有纳税人都需要提供核算软件吗? | 只有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需要提供。 |
未准确填报财务会计制度的会有什么影响? | 纳税人未准确填报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将影响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等事项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