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返回
首页 > 办事服务 > 内容详细

咨询电话:0563-8158358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30007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MB1903375X4002030007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3-8158358)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3-12345,0563-8158355 咨询方式 0563-8158358
审查标准 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受理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必要

原件2份,复印件2份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财务会计核算软件

非必要

复印件1份

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办理流程

1.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3)快递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2.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王碧婷 受理岗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 葛小英/绩溪电子税务局 办结岗 办理结束后,在文书表单上加盖印章,一份返还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4324

    累计评价

  • 4324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如何进行财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所有纳税人都需要提供核算软件吗? 只有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需要提供。
未准确填报财务会计制度的会有什么影响? 纳税人未准确填报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将影响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等事项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