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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63-8173168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42007014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79640559824342007014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令1号)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负责教育基地的考核、推荐,支持教育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推动教育基地之间交流合作,指导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影响。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令1号)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负责教育基地的考核、推荐,支持教育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推动教育基地之间交流合作,指导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影响。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2,3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3-8173166 咨询方式 0563-8173168
审查标准 ①被推荐单位是我省具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功能的文物博物类、革命纪念类、旅游文教类三类场所之一。②被推荐单位符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测评指标》规定的评选条件。③被推荐单位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经常并成效明显,能较好地发挥民族团结进步阵地作用,推荐资料详实、真实、丰富。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令1号)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负责教育基地的考核、推荐,支持教育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推动教育基地之间交流合作,指导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影响。
受理条件
被推荐单位符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测评指标》要求: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基础设施完善、服务能力较强、保障措施得力。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审批表

必要

原件1份

没有的事项要填“无”。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被推荐单位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图片资料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网上申请时收取电子件或引用经过授权许可的电子证照;窗口申请收取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彭代玉 受理岗 受理申请人申请
审查 0.5个工作日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彭代玉 审查岗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办结 0.25个工作日 中共绩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办) 彭代玉 办结岗 向市民委报送县级初审意见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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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非本县(市、区)的单位是否可以申报? 不可以,必须是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具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功能的文物博物类、革命纪念类、旅游文教类场所才可申报。
是否能多次申请? 可以
设区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是否可以直接审批? 不可以,设区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只有推荐权,没有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