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 目录子项名称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1013000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实施编码 | 113417310032624877400011101300001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1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
所属部门 | 绩溪县民政局 | 所属区划 | 绩溪县 |
实施主体 | 绩溪县民政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省,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1,3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办件人详细地址、姓名、邮政编码 |
监督方式 | 0563-8173166 | 咨询方式 | 0563-8173120 |
审查标准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慈善组织:(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二)申请前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 | ||
年审年检 | 慈善组织应当每年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二十二条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一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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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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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合法有效;评估登记在4A及以上的慈善组织不填写申请书中的“会议纪要”表格;《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只需要填写申请书中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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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报告
|
必要 |
原件3份 |
|
原件合法有效;评估登记在4A及以上的慈善组织不填写申请书中的“会议纪要”表格;《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只需要填写申请书中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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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章程草案
|
必要 |
原件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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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有效 |
受理:申请人备齐并网上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初审同意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送至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接收并核对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签署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位人员。 决定:决定岗位人员参考审查意见,依法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办结: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登记管理机关作出的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制证: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材料,或确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2个工作日 | 绩溪县民政局 | 胡慧敏 | 受理岗 | 受理:申请人备齐并网上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初审同意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送至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 无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绩溪县民政局 | 胡慧敏 | 审查岗 | 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签署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位人员。 | 无 |
决定 | 0.3个工作日 | 绩溪县 | 胡慧敏 | 决定岗 | 决定:决定岗位人员参考审查意见,依法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绩溪县民政局 | 胡慧敏 | 办结岗 | 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登记管理机关作出的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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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能否开展公开募捐? | 不能 |
可以委托其他人来办理吗? | 可以 |
慈善组织如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 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依法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