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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63-8152875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63009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003263260B4000163009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绩溪县公安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绩溪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港澳同胞要求回内地定居的,应当事先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至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港澳同胞要求回内地定居的,应当事先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至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国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2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3-12345 咨询方式 0563-8152875
审查标准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港澳同胞要求回内地定居的,应当事先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至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受理条件
1、需要与内地的配偶团聚的 2、十八周岁以上,其在内地定居且在内地无子女的父母需要其来内地照料的 3、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内地定居的父母的 4、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无子女,需要投靠在内地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5、特殊情况需要来内地定居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港澳居民申请返回内地定居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申请人领取《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绩溪县 张观法 受理岗 依法办理
承办 1个工作日 绩溪县 张观法 承办岗 依法办理
办结 1个工作日 绩溪县 张观法 办结岗 依法办理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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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评价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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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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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本人必须要到现场吗? 要到的
要带照片不? 现场采集
政务大厅门口是否方便停车? 政务大厅外有固定停车位,可以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