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办理 | 目录子项名称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42014035000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实施编码 | 11341731003262970W434201403500001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1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
所属部门 |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区划 | 绩溪县 |
实施主体 |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1.《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94号)第三十一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或者按工程造价的2%预提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入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专户上。” 2.《安徽省高速公路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劳社〔2007〕14号)第七条:“承接高速公路施工企业要向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3.《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劳社字[2004]68号)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 划分标准 | 1.《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二(一)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从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扩大到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 2.《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7号):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确认,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自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退款通知书》,由银行将保障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1,2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63-8173166 | 咨询方式 | 0563-8150396 |
审查标准 | 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7号)“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程序”中要求,具体如下:一、工资发放情况公示。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须在工地驻地醒目位置公示本工程项目的完工日期、工资支付情况以及项目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二、施工企业申请。工程交工验收合格6个月后,施工企业向市劳动监察支队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同时,填写《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申请表》,提供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及工资发放公示情况等资料。 |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1.《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二(一)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从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扩大到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 2.《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7号):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确认,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自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退款通知书》,由银行将保障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终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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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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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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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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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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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合法有效,复印件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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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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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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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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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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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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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有效 |
1.受理:根据受理标准,工作人员告知申请单位办结时限。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单位补正后予以受理。 2.审查:核查保障金缴存账目,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退款的决定。 4.办结:办理退款申报。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3个工作日 |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王旭颖 | 受理岗 | 根据受理标准,工作人员告知申请单位办结时限。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单位补正后予以受理。 | 无 |
审查 | 0.2个工作日 |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王旭颖 | 审查岗 | 核查保障金缴存账目,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 无 |
决定 | 0.2个工作日 |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王旭颖 | 决定岗 |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退款的决定。 | 无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王旭颖 | 办结岗 | 办理退款申报。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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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什么时候可以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可以退还。 |
受过通报批评的企业和个人,什么时候可以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通报批评期限结束1年后,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方可退还。 |
保障金是由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还吗? | 人社局负责收集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打款事宜由县财政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