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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63-8173118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受理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受理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42064017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00326254034342064017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绩溪县林业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绩溪县林业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监管办法》(林产〔2013〕34号)第八条:申报程序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两年申报一次,申报企业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后,正式行文向省林业厅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监管办法》(林产〔2013〕34号)第八条:申报程序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两年申报一次,申报企业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后,正式行文向省林业厅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3-8166747)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3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办件人详细地址、姓名、邮政编码
监督方式 0563-8173166 咨询方式 0563-8173118
审查标准 (一)木竹加工类。总资产规模:人造板生产企业8000万元以上,木材加工企业6000万元以上,竹材加工企业3000万元以上,林业生物质材料综合加工利用企业2000万元以上,林化企业15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人造板生产企业6000万元以上,木材加工企业5000万元以上,竹材加工企业2000万元以上, 林业生物质材料综合加工利用企业1500万元以上,林化企业1000万元以上。人造板生产企业和木竹加工企业需在本省范围内,通过企业自营或“公司+基地+农户”、“订单林业”、 “合作造林”等形式,定向建设5000亩以上原料林基地。与林农形成利益共同体的企业,其总资产规模和年销售额可放宽到同类企业的70%。 (二)木竹和经济林种植与培育类。商品用材林基地种植、培育规模8000亩以上,竹林基地种植、培育规模3000亩以上,经济林基地种植、培育规模2000亩以上。 (三) 林木种苗培育类。总资产规模1500万元以上,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在同行业中经济效益领先。企业在培育、流通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带动农户数量100户以上。 (四) 花卉培植类。总资产规模800万元以上,基地面积100亩以上或温室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生产设施较为先进,具有较强的新优特品种开发、引种能力。企业在生产、流通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带动农户数量100户以上。 (五) 野生动植物人工驯养繁育加工类。总资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1500万元以上,能够提供不少于100人的就业机会,具有较好的产业发展潜力,行业关联度大、辐射力强,能够促进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六)森林食品药品生产、林副产品加工类。总资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1500万元以上,能够提供不少于100人以上的就业机会,具有较好的产业发展潜力,行业关联度大、辐射力强。 (七)森林旅游类。主要指以森林生态旅游为主业的各类景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经营企业,总资产规模5000万元以上,经营总面积3000亩以上,年旅游综合收入30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量达15万人次以上;对地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拉动能力,能创造100人以上就业机会。 (八)林下种植、养殖类。总资产规模1000万元以上,林下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林下种植、养殖特色明显,主导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具有注册商标和主打品牌;建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吸收返乡农民务工成绩突出,生产逐步向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九)林产品及衍生品专业批发、流通和林业服务类。林产品及衍生品专业批发企业,总资产规模5000万元以上,年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 林产品及衍生品流通和电子商务企业,总资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年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林业投资担保、森林收储企业,总资产规模:10000万元以上。林木资产评估、咨询、培训、认证、科技开发、推广、应用等专业服务型企业,总资产规模300万元以上;科技推广、服务企业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科技推广、服务成效明显,技术含量在省内居有领先水平。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监管办法》(林产〔2013〕34号)第八条:申报程序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两年申报一次,申报企业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后,正式行文向省林业厅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
受理条件
(一)市场竞争力较强。林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产品在国内市场竞争力较强,产销率在85%以上;企业营销网络健全,市场占有率较高。 (二)产品质量过硬。林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加工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较高;并建有生产原料来源与使用登记管理、生产操作规程、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可追溯等制度;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在全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称号,以及通过国际或国家相关认证的企业有优先申报权。 (三)新产品开发能力较强。林产品加工企业要具有专业技术研发能力,能依靠科技进步,开展自主创新;产品科技含量较高,主营产品符合国家林业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四)产业链较长、辐射面较广、带动力较强。企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与农户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利益联结机制健全,经济效益较明显,能扩大农村就业,带动农户增收。 (五)资信较好。企业经济效益较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产品转化增值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强。 (六)诚信守法,有较强社会责任感。企业在生产流通中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规则,自觉维护企业诚实守信形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近两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无质量、计量欺诈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不拖欠国家税款、不拖欠职工工资、不拖欠社保基金。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申报表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营业执照

必要

复印件1份

资信证明

必要

复印件1份

企业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

必要

原件1份

企业年检报告书

必要

原件1份

企业纳税记录

必要

原件1份

企业获得的成果或奖励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林地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按程序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绩溪县林业局 黄敦宇 受理岗 收到申请材料现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
审查 0.6个工作日 绩溪县林业局 洪明建 审查岗 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查,组织专家现场勘察评审,评审意见现场反馈相对人。事实清楚,材料齐全,能够当场作出许可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办结 0.2个工作日 绩溪县林业局 洪明建 办结岗 批准或不予批准项目,签署意见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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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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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否每年都可申报? 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两年申报一次,逢奇数年开展申报工作。
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范围有哪些? 凡以利用森林资源为对象,从事林产品及衍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的,包括木竹种植与培育、苗木花卉生产与培育、木竹藤加工制造、人造板生产、家具制造、木浆造纸、林产化工、野生动植物人工驯养繁育与加工、林下经济生产、森林食品药品生产、林副产品加工、林业生物质材料综合加工利用、森林和湿地旅游,以及林产品和衍生品专业批发、流通、服务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达到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未获得宣城市级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能直接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吗?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