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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63-8160929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001019005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3100326283164001019005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1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区划 绩溪县
实施主体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3-8160929)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1,2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3-12345 咨询方式 0563-8160929
审查标准 按照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组织专家现场查勘后进行评审 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的条件; 4.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 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对工程建设做出评价和结论。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受理条件
按照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中规定的政府验收的条件已具备,鉴定、检测审计工作已完成。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关于对xxx工程进行xxx验收的请示

必要

0份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窗口办理提供原件,网上办理提供电子件。

办理流程

1.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3)快递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2.审查:县农水局质监站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县农水局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办理结果。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 胡小莉 受理岗 收到申请单位材料送相关股室审查。
审查 0.25个工作日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 王顾全 审查岗 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决定 0.25个工作日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 程向阳 决定岗 作出是否通过验收的决定并签署意见。
办结 0.25个工作日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 胡小莉 办结岗 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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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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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相关的水利工程建设部门的验收意见是指? 指的是将相关材料递交县级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主管部门后,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出具验收意见,或上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意见。
申请提交后什么时候安排验收? 收到申请后,会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现场勘验,具体视情况确定。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