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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3 14:30 来源: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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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20199月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123-2019129(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59135    传真:0563-8166939

联系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何川一号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19年12月3日

 

20199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安徽兰亭序丝绸家纺有限公司年产30万条桑蚕丝被生产线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环函〔2019〕116号

2019年11月27日

2

关于安徽省绩溪县徽杭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塑料PET电子托盘生产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环函〔2019〕117号

2019年11月27日

3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销售分公司绩溪上庄加油站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环函〔2019〕118号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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