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7日,绩溪县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绩溪县召开了绩溪县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 (绩溪县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安徽博信检测有限公司)绩溪县环境保护局并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绩溪县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徽省绩溪县扬之南路曹渡桥,原有工程为年处理15000m3/d绩溪县污水处理工程,该项目于2007年委托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绩溪县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07年6月20日,宣城市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复。2009年7月,宣城市环保局以环验[2009]10号文予以验收。
本次提标改造项目于2017年4月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4月24日,绩溪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该项目实际投资1468.99万元,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5000吨/天提标改造项目,本次验收范围为污水处理能力15000吨/天提标改造项目。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污水处理厂接收绩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物化处理+二级生化处理+高密度沉淀+滤布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尾水排入扬之河。配套安装了污水在线流量计、COD、氨氮在线监测仪,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粗隔栅、细隔栅、沉砂池、均质池、生化池及污泥脱水间等构筑物散发的恶臭污染物,本项目设置了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泵、污泥泵、浓缩脱水机等产噪设备。采取通过优选设备、厂房隔声、优化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池的排砂、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绩溪县环卫部门处置,污泥经污泥处置装置脱水至含水率低于60%,最后交由绩溪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混合填埋。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外排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表1一级A标准和表2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其中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处理效率分别为82.9%、90.7%、98.3%、86.1%、78.2%、56.9%。
2、废气
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中表4的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总量分别为73.8t/a、3.20t/a,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该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工程建设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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