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华龙路桥养护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水稳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沥青拌合站、水稳拌合站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煤炭山村
建设单位:绩溪县华龙路桥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沥青拌合站一座以及水稳拌合站一座。总占地面积9380m2,其中沥青拌合站占地面积8500m2,水稳拌合站占地88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燃煤粉加热器产生的废气、燃柴油加热器产生的废气以及碎石输送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沥青烟废气。燃煤粉废气经二级惯性除尘以及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燃柴油废气收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沥青混凝土出料口加装集气罩,沥青烟废气收集后与燃煤粉废气一并进入二级惯性除尘装置处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主要为碱液喷淋用水和生活污水。碱液喷淋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以及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燃煤粉炉渣、沉淀池污泥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燃煤粉炉渣收集后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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