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中央预算提前安排下达绩溪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5万元(产业发展38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41万元)。其中产业发展资金全部分配到乡镇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奖补资金,因资金安排涉及到7-8月份建档立卡对象动态调整部分贫困对象清退,实际拨付奖补资金370.13029万元,资金结余13.86971万元,经县扶贫开发领导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资金分配变更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提前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更安排项目资金13.86971万元(财农[2017]1772号)。
二、 分配原则
按照精准使用、注重效益原则,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结合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资金使用精确瞄准贫困村产业发展,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三、分配结果
绩溪县2018年中央预算提前安排资金变更分配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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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规模 |
其中 |
资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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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安排 |
省级安排 |
市级安排 |
县级安排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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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溪镇 |
20.7 |
13.86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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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029 |
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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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
13.86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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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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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绩溪县扶贫办,县行政办公中心B203宇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8162534,12317, jixfpb@126.com。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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