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徽香园养殖场项目审批林地事后监管缺位和违法用林恢复不力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2020年4月,绩溪县徽香园养殖项目未取得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林地;2020年5月已违法侵占林地的情况下,绩溪县林业局出具“未发现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现场查验意见。
(二)2022年12月,绩溪县林业局对徽香园养殖场非法占用林地问题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在12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截至督察时,该养殖场违规建设的大棚仍未拆除,植被仍未恢复。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绩溪县委、绩溪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依法拆除徽香园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建设大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二)加强对使用林地项目日常监管。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对使用林地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
四、目标任务
拆除徽香园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建设大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强化林地监管,促进全县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5年3月,当事人完成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建设大棚,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二)对全县2022年以来使用林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问题依法处理。强化使用林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3022718
电子邮箱:xcslyj206@126.com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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