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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花根村16号自建房后堆放建筑垃圾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25 16:08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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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转办信访件反馈绩溪县华阳镇花根村16号自建房后堆放建筑垃圾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宣中环改办〔2023〕2号)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绩溪县华阳镇花根村16号自建房后堆放建筑垃圾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绩溪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2024416日,县城管执法局、华阳镇人民政府、霞涧社区组成联合调查组,经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问题实际为该村村民在自有空闲地内堆放物料,堆放面积约为15平方米,具体堆放物为木板、竹子、水泥砖,其堆放的物料具有使用价值,用途为自用。信访人反映堆放物不属于建筑垃圾。但其反映堆放地点属居民区,从改善人居环境角度需要规范。

四、目标任务

与物料所有人沟通,将堆放的木板、竹子进行清理。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与物料所有人沟通,其户已于4月17日将堆放的3方左右的木板、竹子运往乡下,用作燃料。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向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2833132

电子邮箱:xchw2013313@126.com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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