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信[2024]第20354号
绩溪县君耕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你单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绩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绩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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