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绩溪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审批前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股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申报单位
建设地址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估算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主办股室
邮政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绩溪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2402-341824-04-01-239276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城市绩溪县扬之河流域
本项目主要包括扬之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两部分,项目总占地面积418.12亩。(1)扬之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扬之河城区段生态缓冲带4段,共计403.12亩,包括修复岸线植被生态系统,构建乔灌木植被17260平方米、水生及草本植被19614平方米、植草沟4856米,修复自然坡岸23601平方米、自然湿地19145平方米、生态塘16490平方米,边坡整理及放坡约71801平方米。(2)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原有入河排污口处至往下约270米,建设面积大约为10000平方米的尾水生态湿地,包括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约2860平方米、垂直潜流人工湿地约3150平方米、稳定塘约1680平方米、跌水曝气复氧系统约660平方米、生物膜净化池约1560平方米、构建水下森林约2250平方米等设施。
3999.71
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配套资金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股
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
245300
0563-8173139
2494jix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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