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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3 15:39 来源: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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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第3号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宣中环改办〔2023〕2号)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宣城市自然保护地内原住居民较多,位于核心区域的原住居民房屋扩建、生产生活与自然保护地保护政策相冲突,群众意见较大,但宣城市在原住居民搬迁、山林流转等方面关注不多、研究不深,破解难题的意识不强,未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多寄希望于上级部门出台政策来解决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绩溪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出台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原住民搬迁、土地流转工作计划;实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

四、目标任务

1.2022年8月底前完成清凉峰自然保护区全面摸排工作;加强日常管理,立即停止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原住民新建、扩建房屋。

2.2022年底前分类制定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原住民搬迁、土地流转等工作计划,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

3.2023年底开始实施生态补偿工作。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绩溪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制定印发了《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绩溪)生态补偿方案和核心区土地流转、原住民搬迁工作计划》(绩政办202260号)。

2.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制定出台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网格化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到片区。

3.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积极拓展生态补偿渠道,2021年度、2022年度两个年度按照每亩2.15元的标准落实拨付了集体林管护生态补偿资金239746.5元,2023年提高补偿标准到每亩4元,落实拨付了集体林管护生态补偿资金223020元。

4.2022年8月,绩溪县人民政府上报市林业局将伏岭镇逍遥村下凹山场补进国家级公益林96.6亩、省级公益林151.6亩,每年新增补偿资金4964元。

5.2022年,安徽绩溪徽杭古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拨付永来、逍遥、江南、伏岭四个村资源管理费350000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3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3022953

电子邮箱:wenqin0109@163.com

 

                                                                                          2023年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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