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予强制注销企业
告知公告
绩市监强销告〔2023〕1号
绩溪浙利运输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
截至2023年6月1日,绩溪浙利运输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本局于2023年6月1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了依法组织清算、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截至目前上述企业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本局拟予强制注销上述企业。
对本局拟予强制注销的决定,上述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局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本《拟予强制注销企业告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如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陈俊泉、方梦婷 联系号码:0563-8169137
附件:绩溪浙利运输有限公司等10户拟强制注销企业名单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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