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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山合机械有限公司综合楼等项目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5 11:44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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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的规定,阜阳市同济路桥建筑有

限公司于2011年缴纳年度保证金,该公司承建的绩溪山合机械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大江南2号商住楼工程分别于2015年8月、2011年6月竣工验收,公司承诺工资无拖欠并已全部结清。目前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进行公示。项目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于公示期内到绩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内如无举报或投诉,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公示期限: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24日

联系电话:0563-8163682

联系单位:绩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印潭路财政人社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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