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谐邻里关系是新农村乡风文明的重要体现。但在基层农村,邻里双方因缺乏法律意识或不文明行为导致纠纷时有发生,人民调解工作被誉为维护稳定的“东方一枝花,”如何贴近百姓生活,及时有效化解邻里纠纷,对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凸显重要。近日,绩溪县临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促成矛盾尖锐的邻里双方“握手言和”。
张某、丁某两家系多年的邻居,平时因琐事积怨,近日因张某院中枇杷树落叶堵塞屋沟,双方发生争吵,后因言语过激进行推拉互伤,导致住院治疗,辖区派出所认定双方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予以立案。为根本解决纠纷,临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通过警民联调方式,对人身损害赔偿及其他潜在的纠纷事项一并进行调解处理。
专职调解员深入现场对纠纷引发的原因、双方之间平时有哪些矛盾积怨、事发后对后续处理的态度等情况开展详细调查。了解主要原因是:张某家院中种了一棵枇杷树,随着年份增加,树木越来越大,平时树木落叶稍不留意未及时清理,就会堵塞屋沟,影响房屋排水;并且丁某反映张某家院墙上按铁皮瓦,影响房屋通风、采光等。张某却认为对树种植多年有感情,种在自己院子里,自己有权决定。邻里双方就这样积怨越发深化,言语互伤,直至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为促成纠纷的有效解决,调解工作人员先到房屋现场进行查验和丈量,然后以“背靠背”方式分别向双方反馈并且调查询问相关情况,根据《民法典》物权篇章第七章关于相邻关系法律规定,详细向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解读,让双方明白相邻关系处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绝对不能我行我素。根据人身损害的伤情实际后果,向当事人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规定内容,双方一旦达成协议,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纠纷双方在事实和法律面前,进行了反思和权衡,打开积怨心结,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各自医药费自理;张某一方自愿将枇杷树与铁皮墙清理,从源头上根本解决矛盾。
诸如此类邻里纠纷在基层调解案件中每年占一定比例,基层人民调解部门善于抓住直接问题,分析产生纠纷的根源,找到问题的突破口,根本性化解潜在的矛盾纠纷,有效避免邻里矛盾进一步激化。“远亲不如近邻”感化教育,真正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农村植根,纠纷双方“握手言和”场面永远是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追求的真谛。(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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