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绩溪县源头治超重点监管货源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30 14:38 来源:交通运输局 浏览: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源头治超工作,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及省、市治超工作相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源头治超重点监管货源单位(绩溪县城投建材有限公司澄村砂石加工厂)公示,地址:绩溪县金沙镇澄村。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8日。公示期满后,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巡查监管。货源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主动支持和配合管理机构实施源头监管工作。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受理单位:绩溪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63 -8162662。




绩溪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