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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审批制”为“备案制”,绩溪县发出首张《诊所备案凭证》

发布时间:2023-04-19 10:09 来源: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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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向某诊所发放了《诊所备案凭证》。据悉,这是新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以来,绩溪诞生的首张《诊所备案凭证》。

“没想到自己会是第一个领到备案证书的,办理流程十分方便,当场就领到证了。” 诊所负责人许先生高兴地说道,并对工作人员高效、便捷的服务表示了诚挚的感谢。

诊所备案是在诊所审批制上简化、演变而来,目的是根据诊所设置的特点,采取与其他医疗机构设置相比较为简单、方便的准入形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只要达到诊所备案要求,即可获得诊所备案凭证,开展诊所医疗业务。为推动审批转备案工作顺利开展,卫健委窗口迅速响应,组织人员学习贯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捋清管理职责,积极协调解决各类衔接问题,进一步梳理诊所备案办事指南,助力改革新模式快速落地。

下一步,卫健委窗口将以诊所审批转备案制落地为契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严格执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在规范服务上下功夫,在简化优化上求实效,在创新创优上做努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邵亚萍 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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