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县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再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23〕97号)部署要求,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和《安徽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复核办法》,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开展我县城区主要水体再排查水质现状检测。排查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我县城区无黑臭水体,现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20日。
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实名向我单位反映(电话:0563-8160106)。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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