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绩溪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刻践行“两山”理念,进一步深化国家和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全力保护青山绿水。
一是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把生态环保投入作为一般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的政治责任,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810万元,其中环保投入支出21271.97万元,占县本级财政支出的12.45%,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绩溪提供坚实保障。完成实施总投资5.16亿元的城乡污水综合处理PPP项目建设,对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行统一运营管理,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领域,保护源头水生态。持续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2022年争取到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346万元,统筹用于生态修复、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建设,全力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
二是落实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还水以清。在全省首家建立县域内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横向为主、纵向为辅的地表水断面补偿机制,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工作,依据监测结果,明确要求对断面水质优于管控目标的乡镇,由县政府给予奖补;对未达到管控目标的乡镇,责令其向县财政缴纳污染赔付金。截至目前,全县共产生生态补偿金960万元,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还源以净。自2010年启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以来,迄今已经历三轮,我县共获得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5.72亿元,为切实用好政策资金,我局会同县先后编制实施了流域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置设施、点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环保能力建设等6大类133个项目,并先后投入县财政配套资金9亿元,组织实施了扬之河、登源河、大源河等河道水生态综合治理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及配套收集管网、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力推动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董子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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