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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1-16 16:06 来源:财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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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绩溪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工作,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健全财政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服务和支持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财政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将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组织财政干部参加法宣在线学法考试,明确要求学习有落实、考试能达标,干部学法考试通过率10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66人,覆盖率100%。加强财政干部执法能力建设,2022年组织财政干部积极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法治专题培训班,有效增强了财政干部用制度管钱、按制度办事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二是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对于重大资金安排坚持部门会商和充分论证,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从源头上防范决策风险。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坚持报司法部门前置性审核。开展规范执法,财政执法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确保公正高效。依托各级各类“互联网+监管”系统,持续完善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利用省政务服务网平台,扎实推进财政服务一网通办,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梳理出台的制度文件,并汇编成册便于使用,进一步夯实财政法治基础。

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依法组织收入,在办理退税减税、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费8.11亿元的基础上,2022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9亿元,同比增长6.8%。依法管理支出,2022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6亿元,同比下降4.1%。2023年起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积极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县所有预算项目实现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严格执行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法定债务率始终远低于风险预警区间。全面落实金融安全法定职责,1人在县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评为“先进个人”。

四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并适时向社会各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规定向县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决算报告、预算调整、政府性债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办结结果均为满意。严格落实县委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盘点销号,坚持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董子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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