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氛围,县统计局通过再学习、再入园、再宣传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
再学习,提高关键少数依法治统意识。一是再次提请县委、县政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分别于12月20日的县政府常务会议和12月21日的县委常委会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了再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关键少数的依法治统意识;二是结合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再学习。12月19日,在绩溪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对11个乡镇、县经开区和8个建立首席统计员制度的县直单位统计分管同志进行了统计法律宣讲。
再入园,规范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行为。12月初,绩溪县统计局联合临溪镇统计站,赴雄路工业集聚区开展统计法入园入企活动,通过悬挂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折页、企业大屏播放统计知识等方式,使广大调查对象不断提高统计法律意识,了解统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配合统计部门开展统计调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统计资料。
再宣传,大力提升统计工作的公信力。一是发表署名文章。县统计局主要负责在《今日绩溪》发表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创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的署名文章,让广大群众认识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的公信力;二是拍摄微视频宣传。县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拍摄《履行统计法定义务 如实上报统计数据》微视频,用统计调查对象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依法统计;三是开展短信宣传。利用手机短信普法传递快捷、传播面广的优势,向全县的统计调查对象和各级统计人员定向发送2000余条宣传短信,引导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提升了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关注度和知晓度,增强了普法宣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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