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绩溪县幸运星文具店在未向备案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办理经营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未免于经营备案)经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本局现向社会公告单位和产品名称如下:
1、单位:绩溪县幸运星文具店
2、产品名称:医用外科口罩。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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