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兰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119户企业:
根据《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原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展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经查实:绩溪兰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119户企业存在2020、2021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2022年9月1日被我局立案查处,并于2022年9月29日在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未申请听证。2022年11月8日我局下达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绩市监处罚〔2022〕 195-310号、321-323号)。现予以公告送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绩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当事人,其经营资格终止,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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