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绩溪县防空警报器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采购人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询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绩溪县防空警报器建设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数量:3套;
4、预算金额:10.5 万元;
5、最高限价:10.5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技术服务队伍,具备供货、安装、施工能力,并保证售后服务的顺利进行;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注意事项:
1、该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服务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10.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如你公司对本询价公告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你公司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2、报价表上的价格,是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3、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价格相同的,则由发包人在现场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要求及开标地点
1、防空警报器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2年10月31日10时前(北京时间)向我方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提供一式两份询价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并装订成册,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本字体必须清晰可辨,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正本和副本应放在一个包装袋内以密封信件送达,可以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密封信件封口处加盖询价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询价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开标地点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会议室。
五、其他
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安徽省绩溪县华阳镇东门广场建设大楼1楼(邮编:245300)
采购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周丹青
联系电话:15305636330
附件:1、采购需求
2、响应文件格式和内容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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