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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28 16:02 来源:乡村振兴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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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县乡村振兴局对标目标、三措并举,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牵头发动。作为印潭路交汇处至绩溪北站文明创建路段牵头单位,及时组织团县委、县妇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行、邮储银行5个成员单位召开文明创建工作协调会,传达创建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明确责任路段和工作职责,每周三志愿服务活动日集中开展环境专项整治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活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路段创建。在责任路段开展卫生保洁、小广告清除、车辆规范停放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占道经营、公共设施破损情况进行督察反馈,及时处置;开展文明劝导行动,向广大市民积极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劝诫行人遵守交通秩序,劝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规范停放,为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氛围。


小区共建。除周三志愿服务活动日之外,结合片区实际,局每周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不少于2次。干部深入包保小区,协助开展卫生脏乱、杂物乱堆、杂草丛生、违章搭建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片区党员、干部联户包保责任,发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健康教育等相关知识和规定,引导群众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文明秩序的监督者和文明成果的守护者,携手共创美丽绩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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