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做好事中事后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推进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等工作,将信息公开环节向事前拓展,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的透明度。
一是持续做好项目审批信息公开。对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审批核准备案结果信息均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等渠道对外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二是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在全市率先实行工程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要求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30日前,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和“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发布招标计划。便于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情况,做好参与招投标活动准备,进一步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到目前为止,共有25个项目公开发布招标计划。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从年初开始,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行采购意向公开,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计划性,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断优化我县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程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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