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绩溪县疾控中心接外省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示一名无症状感染者的同列火车的密接者赵某某于14日期间在绩溪县有活动轨迹。目前赵某某在外省已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且3月13日、15日、16日三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赵某某在绩活动轨迹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3月14日:上午9时15分乘坐客运班车(皖P 17353)从宁国市到绩溪县,11时在高铁北站下车,11时05分通过进站口进入高铁北站,在高铁北站二楼候车室左侧候车区(靠卫生间一侧)候车,于12时08分乘坐G3141次06车离开绩溪。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可能与该密切接触者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看到本提醒后立即向属地乡镇、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前提下,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采样点主动落实核酸检测措施,并按照要求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用公勺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外出,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绩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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