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委托有资质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承担2022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任务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绩溪县2022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三、采购内容
类别 |
频次 |
点位 |
合计 批次 |
项目 |
采样点位 |
地表水 |
1季1次 |
4 |
16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29项指标(表1中24项指标外加表2中5项指标) |
暂定伏岭镇江南村、金沙镇38号桥村、家朋乡汪家店村、瀛洲镇仁里村 (若上级下达新要求,则按需调整) |
空 气 |
1季1次 |
4 |
16 |
PM10、PM2.5、SO2、NO2、CO、O3(一个点位连续测量5天) |
|
土 壤 |
1年1次 |
4 |
4 |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9项指标(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及阳离子交换量。每个点位监测水田、旱地等5种类型土壤 |
|
污 水 |
1年2次 |
20 |
40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口、出水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四项指标。 |
县生态环境分局指定 |
污 水 |
1季1次 |
2 |
8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19项指标(表1中12项指标及表2中7项指标)、水温、余氯 |
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
地表水 |
1年1次 |
2 |
2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109项指标、浊度、余氯、电导率(湖库加测叶绿素、透明度) |
2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 |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必须为获得CMA计量认证(单位资质、项目资质)检测机构,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做出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加盖公章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2.采样由报价单位独立完成,检测可一次分包、不得二次分包,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做出书面承诺。3.自2020年以来,报价单位不得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检测业务方面书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做出书面承诺。4.2022年第一季度检测报告应当于2022年3月15日前提交至县生态环境分局,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做出书面承诺。
五、采购、评审方式及实施时间
公开询价,在符合响应资格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报价单位应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于2022年3月4日上午9时前密封包装邮寄至或直接送达至我局。响应文件在本页面附件自行下载,格式不得更改。
委托单位应于2022年底前按合同履约完毕。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履约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七、其他
响应文件变更固定格式固定内容的、未填写分项报价和总报价的、分项报价合计后与总报价不一致的、未加盖公章的、未密封包装的,一律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联系人: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洪女士 0563-8158139
联系时间:即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限前,上午8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何川小区1号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401室洪女士收。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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