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绩溪县田长制办公室、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旨在加强检察机关、田长制办公室以及各成员单位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田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调查、联合督办、培训交流、联席会议等机制,有效构建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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