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空壳社”清理工作,县农水局组织11个乡镇对所辖区域2021年以前认定的101家县级以上示范社和108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进行了复核,现将监测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12月3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县农水局产业化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63-8158007
监督电话:0563-8158016
附件:1、监测合格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2、监测合格的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3、监测不合格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4、监测不合格的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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