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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农业系列、民营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农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8 14:49 来源: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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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农业系列、民营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农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全县企业(含民营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有关评审标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文件执行。

(二)民营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工程初级申报条件按照《绩溪县民营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农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执行。

(三)破格申报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统一安排。

三、申报材料

(一)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

1.委托评审函(需单位盖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申报人未签名无效)、单位公示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A4纸)(符合皖农人〔2020141文件可直接认定相应技术资格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认定”);

3.2021年度申报农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聘任合同书;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

7.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A4纸);

8.在县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所从事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结合本地实际,撰写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符的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技术报告或实验报告2篇(申报农业技术员1篇),每篇2000字左右;

9.获奖原件、复印件;

10.交近期2寸免冠相片2张;

11.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材料及其复印件。

(二)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农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

1.单位推荐函(需单位盖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未签名无效)、单位公示证明;

2.《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审批表》1份(按栏目要求填写工整,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3.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2000字);

4.个人(或企业)业绩、论文材料(不便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个人补充的其他材料;

6.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申报材料中,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复印件按照上面所提材料顺序装订整齐。申报材料袋一律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同时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职称、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申报破格评审、转评及认定的,还应在材料袋右上角注明“破格”、“转评”或“认定”字样。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四、专业年限、任职年限的计算

申报人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211231日。

五、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全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培训时间要达到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即60学时)以上。所具有的学历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时,可通过转岗培训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需再完成100学时)。

六、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县农业技术初级职务评委会办公室(县农水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158005)。报送时间:2021 1210日前,逾期不予办理。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初级评审每人100元。申报民营企业破格评审人员每人交纳评审费、面试答辩费共2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单位公示证明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2021年度申报农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5.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审批表

6.绩溪县民营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农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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