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421号)文件,安排我县龙川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110万元。按照《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绩溪县龙川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方案”。根据项目实施要求,集中使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龙川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核心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建设,对园区实施主体主导产业发展、金融服务创新、科技创新发展、绿色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发展等五个方面予以支持,实行公开竞争申报。现将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龙川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资金: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专项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110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按照“一园一业”、“一业一策”的要求,发展主导产业,搭建创新平台,促进“人、地、钱”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支持发展二三产业,促进三产融合,实现全产业链发展;支持金融、保险等服务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社会和工商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支持科技创新,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信息技术,提升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支持发展绿色生产、绿色加工、绿色流通;支持联农带农机制,探索多种利益联结模式。
四、项目资金支持方案
(一)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按照“一园一业”、“一业一策”的要求,重点支持产业园发展徽菜山珍主导产业(徽菜食材、茶叶、坚果、蜂产品等),促进三产融合,实现全产业链发展的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对2021年10月前固定资产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投产企业予以扶持。本项专项资金扶持额度为36万元。
(二)支持园区金融服务创新。对产业园农业经营主体用于生产、加工、销售投入资金贷款利息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补助。本项专项资金扶持额度为12万元。
(三)支持园区科技创新发展。对产业园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信息技术,提升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给予补助。本项专项资金扶持额度为30万元。
(四)支持园区绿色产业发展。对产业园农业经营主体引进推广应用技术,发展绿色生产、加工、运输投资500万元以上,产品通过绿色认证的给予补助,本项专项资金扶持额度为12万元。
(五)支持园区联农带农发展。对产业园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建立标准化原料基地,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收购农产品、入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投入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补助,本项专项资金扶持额度为20万元。
三、补助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补助对象。绩溪县龙川现代农业产业园核心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内的、推进农业主导产业标准化、绿色化、产业化发展成效显著的、业已投产并做出较大社会贡献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在绩溪县投资注册,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运营正常,带动能力强,对引领农业产业发展综合贡献率高的绿色食品产业园经营主体;
2.申报项目的经营主体必须是依法取得的土地、环保行政审批手续齐全,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出现过产品质量问题,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若出现一项则不能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支持方式,经营主体结合自身建设情况,填写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文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通过由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初审、中介机构审核、专家评审、相关部门会商、现场考察、公示、县农业农村部门会议审定等程序确定实施主体。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本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共5项,每项设置专项资金额度,若有多个经营主体申报,则补助资金不突破本项额度。
4.本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与其他部门同类别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本项目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补助。
四、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19日,符合条件的实施单位于公示期间申报,提交申报材料2份,逾期不再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交县农水局农业科技信息中心。
联系人:杨丽玲,联系电话:8158007,
邮箱:jxcyk@163.com,监督电话:8158016
附: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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